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仪器学子”奖助学金的通知
2016-03-18
“仪器学子”奖助学金由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校友龚英亮出资设立,根据协议,进行该奖助学金2015-2016学年评选工作,具体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仪器学子”奖助学金以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本科生为资助对象,每年评选一次,分二类奖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家庭困难学生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如下:
1、优秀学生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诚实守信,严以修身,严以律己,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3)学习成绩优异,在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成绩无挂科;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在全国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奖;个人事迹突出,曾获得校级以上先进荣誉称号者;
关心学校学院发展,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各类工作,在校期间担任校、院、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工作成绩显著者。
2、家庭困难学生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为人诚信、正直;
(3)积极参加社会、学校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成绩无挂科;
(5)为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境贫困、生活俭朴、品学兼优者。
二、评选名额及金额
资助名额:优秀学生奖学金5名,家庭困难学生助学金5名,共计10名。
资助金额:每人奖励人民币1500元。
三、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
2、各年级进行初审推荐工作,并将初审推荐纸制材料(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等)及《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及于3月25日前报送至翡翠湖校区综合楼南楼(校医院)415,屯溪路校区科技楼二楼257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zhq19870405@126.com.
3、学院组织“仪器学子”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推荐资格进行评审,确定获资助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4、颁发奖学金及证书。
联系人:朱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62901510、63831051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