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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仪器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03-31

全体应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皖教学〔20211号)和《合肥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合工大学函〔2021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http://xgb.hfut.edu.cn/2021/0330/c1140a252838/page.htm)。现将仪器学院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仪器学院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

三、评选比例

合肥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按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我院共11名)评选;安徽省品学兼优毕业生按毕业研究生人数的4%(我院共4名)评选,评选比例原则上不得突破。

四、评选程序

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班级开展民主推荐,并广泛征求毕业生和导师意见,学院评审小组组织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学校复核各学院报送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对拟表彰学生进行公示,并考察至当年学生毕业。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对评优工作的领导。各班级、党支部要把评优工作作为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措施,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研究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学院严格掌握评优条件、标准和评选比例,宁缺毋滥,推荐名单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特别是导师的意见。

3.安徽省品学兼优毕业生从合肥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中遴选产生。

4.有意愿申请的同学请于42日下午15:00前将附件345和相关证明支撑材料的电子材料发送到847493501@qq.com,纸质版材料(需导师签字核实后)送至科技楼504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1331

附件:合肥工业大学仪器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相关材料(研究生).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