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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023-03-23

根据教育部、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及本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坚持“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总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科学稳妥做好我校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三)复试小组

学院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复试考核工作。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设组长1人,另设秘书1-2人。

  三、复试办法

(一)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各学科(专业)复试比例为120%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1、在符合一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前提下,按照120%复试比例确定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复试人数小数点部分全部进位,最后一名并列时全部进入复试。具体如下:

学术型:(招生计划- 推免人数)×1.2 = 复试人数。

专业型:(招生计划- 推免人数)×1.2 = 复试人数。

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将在学校研招网统一公布。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成绩加分后达到所在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的,可参加复试。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在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按总分降20分、单科降5分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将在学校研招网公布。

(三)复试形式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考生到校现场复试的方式。

(四)复试安排

 

学科专业

复试人数

笔试时间

面试时间

1

仪器科学与技术


3258:30-11:00

3.26-3.27

2

仪器仪表工程


3258:30-11:00

3.26-3.27

3

生物医学工程


3258:30-11:00

3.26-3.27

面试顺序安排(随机顺序):326-27日 全天

1、专业综合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和英语口语面试

专业综合笔试成绩满分150分,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英语口语面试成绩满分50分。专业综合笔试和综合面试试题主要参照公布的复试科目考试大纲,涉及内容主要为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应用、专业发展潜力等。听力口语试题涉及内容主要为与大学生专业学习、实践活动、科学研究、社会活动相关的一般性问题。

2、笔试时间:325日上午8:30-11:00,具体地点如下:

考场

考生号

地点

考场1

103593210003958----103593210004127

西二-404

考场2

103593210004128----103593210010144

西二-405

考场3

103593210010145----103593210010276

西二-406

考场4

103593210010277----103593210010366

西二-407

考场5

103593210007877----103593210007972

西二-409

 特别提醒:参加笔试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可携带《准考证》上的明确规定允许带入的考试用品进入考场,规定以外的考试用品须在考点指定区域妥善存放,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须按考点要求统一管理,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3、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和英语口语面试(满分50分)时间:326-27日全天

(五)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组秘书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现场面试时,收取相应材料复印件。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学院将对其资格审查材料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1、核查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2、核查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退役大学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核查《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并提供复印件。

(六)复试基本要求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严禁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笔试考生不得抄题、背题, 不得把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主动配合接受身份核查。

  四、录取办法

(一)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办法

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不含英语听力口语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对于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合百分制×40%

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各学科(专业)拟录取名单。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统考课程成绩总分排序。复试结束后及时在学院官网公布复试结果!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办法

按照《合肥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五、调剂复试

初试复试结束后,学院另行公布调剂复试细则。

调剂复试不进行笔试,将进行专业综合面试和英语口语面试,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70%+复试成绩折合百分制×30%,录取办法与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办法相同。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体检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八、信息公开

在复试录取阶段,学院网站将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有关复试录取信息。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拟录取考生名单、招生计划调整信息、调剂复试通知、调剂系统开放关闭时间、调剂复试考生名单、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九、缴费

(一)缴费标准:参加复试考生均应缴纳加试费,非同等学力考生标准为每人80元,同等学力考生每人为120元。

(二)交费方式:登录合肥工业大学网站→选择机构设置→选择组织机构→进入财务处网站→选择缴费平台。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可使用开通快捷支付的银行卡进行支付。交费开通时间322日上午9:00

(三)注意事项:请考生交费前,核实自己手机联系方式是否正确,以便将交费成功后的电子发票信息发送到考生手机上。缴费次日,可登录缴费网站打印电子缴费凭证。

十、监督复试

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全程参与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并对面试现场进行监督。为保证投诉、申诉、监督和紧急联系渠道的畅通,学院确定0551-62904629为咨询联系电话,0551-62901509为监督投诉电话。对考生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责成相关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十一、其他事项

(一)学院党委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发出《调档函》及《思想政治表现调查表》(其中定向考生不发《调档函》,只发《思想政治表现调查表》),由单位填写完毕后连同考生人事档案一并在学院规定日期前(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毕业后)寄到我院规定的接收地址。

(二)录取方式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及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协议书可从研究生招生网自行下载打印。学院将收齐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四份)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否则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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