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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仪器学院“在仪器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05-12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在仪器奖助学金”捐赠协议相关内容,现制定2023年“在仪器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一、奖励对象及要求
(一)奖励对象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大三年级、大四年级)、研究生。
(二)奖学金评选要求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文明道德素养,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尊师敬长,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班团建设、文体公益活动等;
3、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校纪校规处分及上学年无课程成绩不合格或补考、重考的情况;
4、勤奋学习、踏实刻苦,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专业成绩排名在30%以内;
(三)助学金评选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为人诚信、正直;
2、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3、生活俭朴,无不良生活嗜好、习惯;
4、由学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积极组织或参与学校、学院各项活动,上一学年考试无不及格、补考或重修,综合测评总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50%;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本科生:奖学金6人、助学金6人,1000元/人;
研究生:奖学金4人、助学金4人,1000元/人;
奖助人数20人,共计20000元;
三、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仪器学院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一、纸质版两份、正反面打印)于5月20日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院级社会捐资奖助学金每生每年不重复享受;
2、学院成立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学院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评审小组依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组织评审,确定建议获奖名单,进行为期3天公示,并填写《仪器学院社会捐资奖助学金汇总表》(见附件二、电子版);
3、公示结束后无异议将初定名单报学校相关单位和捐赠单位进行审议,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4、举办颁奖典礼,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3年5月12日